2.6 破壞 1. 人為破壞 在上一章,我說了路徑的自然崩壞,不用說,大家也可知曉,除了自然崩壞之外,也會有人為破壞。雖然,有時候,究竟這是自然現象,還是人類行為,是難以分辨﹕你把一張鈔票放在地上,「自然」會有人拿去。一幢建築物如果無人管理,「自然」會有人走進去,無償居住,以至於塗鴉、毀壞。 以上行為究竟是不是「自然」,也難說得很。不過,從中文的用法,「破壞」是有主語的,「崩壞」則是不及物動詞,沒有主語,不必有人「令到」它發生。 要想把一條路徑完全破壞,最徹底的方法,就是「斬其壯丁,擄其幼兒,奪其財帛,姦其妻女,焚其犁舍」,這在古時是很流行的做法,例如希臘聯軍對特洛伊、斯巴達在西元前416年對Melos,皆因這是把一個被圍困的城邦人民全數殲滅。 可是,如果像古代中國,主要敵人是北方的遊牧民族,他們分散地居住在遼闊的大草原,從亞洲直通歐洲,因此,中國的力量最強大時,最多只能把他們趕往中亞,無法把它們全殲,也即是不能毀滅其路徑。 匈奴人的祖先早在夏朝時,已在中國北方活動,雙方不時戰爭。直至東漢時代,中國方才把其南方部分的土地和人民收納,至於其北方部分的人民,則在被趕至中亞後,不知所踪。有些人認為,四世紀至六世紀在中亞和歐洲盛極一時的「Huns」,就是匈奴人。但是這說法證據不足,無法證實,也有可能兩者只是有一定的關係,並非對等的一族。 到了現代社會,由於人口太多,而且還有經濟、人道主義等等原因,更加不可能完全毀掉一個國家/民族的路徑。 「剛果自由邦」是比利時君主「利奧波德二世」(1835年至1909年)私人擁有的邦國,雖然他從來沒有到過此地。 剛果自由邦的主要產品是橡膠,利奧波德二世為了榨取最大的利潤,實行恐怖統治,對於反抗者,以及交不足橡膠配額的人,一律槍斃。由於子彈成本高昂,用槍打獵也是很好玩的活動,為了節省子彈,利奧波德二世要求士兵必須用人手來換取子彈,以證明的確是殺了人。 也由於他所要求的配額太多,士兵交不出來,而殺人既辛苦、又殘忍,因此索性要求剛果人自切手臂,他們也可省下子彈,去作打獵,這真真正正應了中國人所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縱然如此,從1885年至1908年,他的統治期間,也「只是」殺掉了一千五百萬人,大約佔人口的五成。剛果以班圖人為主的文化和路徑,也還可以流傳下去。
2. 逐步破壞 人為的破壞並不一定是像特洛伊或Melos般,在短時間一下子把其滅亡。它可以是緩慢的侵蝕,好像一個狠心的妻子對丈夫下了慢性毒藥,用上一年時間,把可憐的他毒死。 1841年1月26日,香港成為了英國殖民地。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以「行政官」的身份登陸香港島,其後宣佈華人仍然依照當地習慣治理,也即是繼續沿用《大清律例》。因此,同樣的謀殺罪,若罪犯為歐洲人,則按照當時的英國法律,會被判處繯首死刑,但若罪犯是華人的話,就會按照《大清律例》,被判斬首。 1911年,清朝滅亡,中華民國的《民法典》在1931年實施,可是香港大體上仍然繼續沿用《大清律例》。說是「大體上」,皆因某些法律已漸被英國的普通法,或由港英政府直接立法所取代,例如說,殺人的刑罸已由斬頭,改為英式的繯首,即是「長距墜落式」(Long Drop Method)絞刑。我找不到確實的改變日子,但至少在1946年,已是如此。我看五、六十年代香港的故事,大致上幾已全部採用了英式法律。 直至1971年,港英政府才正式廢除《大清律例》,然而,婚姻制度仍是某程度繼續使用,至少有允許納妾。直至1972年,香港通過了《婚姻改革條例》,「一夫多妻」才變成了不合法。 港英政府「破壞」香港傳自中國的「路徑」,是一步一步來,從《大清律例》改為英式普通法,只是其中一端。它把新界地區的自治權減弱,把城市規劃、教育制度改成英國格式等等,採用的也是逐步漸變的方式,不一而足。
3. 濫用 「破壞」不一定要親自動手毀壞,也可以用其他方法,例如「濫用」。香港的緊急求救電話是「999」,如果有人不停地打過去,會消耗了其成本,如果很多人這樣做,這系統將會崩潰。 「普力奪」(Praetorianism)指的是軍人的濫權,是對政治路徑的破壞。這名詞是由政治大師杭亭頓(1927年至2008年)在《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這本經典著作中發明,源出自「SPQR」的「Praetorian Guard」。 按﹕「SPQR」(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意即「元老院與羅馬人民」,是這國家的正式名稱。我們把這國家的不同時期分別稱作「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實質上,從來它的名字就叫「SPQR」,沒有改過。至於「羅馬」這名詞,很多時是代表它的首都城市,這城市直至現代,依然存在,是世上最美麗和最好玩的城市之一。 「Praetorian Guard」是直屬於SPQR的元首的護衛部隊,譯作「禁衛軍」,從共和國時代已經存在,是他的私人武裝部隊,由他私人發薪水,換言之,即是僱傭兵。由於SPQR軍隊由其公民組成,命令他們做事,得受到法律約束,這批私人軍隊顯然是方便得多。 屋大維(西元前63年至後14年) 當上了「第一公民」(Princeps)之後,把禁衛軍改組、擴大編制、加強權力,例如把首都的治安權也交給了他們。在其後,禁衛軍也有參加對外戰爭,權力越來越大,而且極度貪婪,在殺掉了第三任第一公民「卡里古拉」(Caligula,12年至41年),為錢殺掉、廢立皇帝,已成了慣例。 「卡里古拉」這名字最為人所熟知的是在1979年以他為名、以他的亂倫、異性戀、同性戀、酷刑、殺戮等等荒淫事蹟為劇本,由色情雜誌《閣樓》的老闆Bob Guccione(1930年至2010年)所投資,找了很多演技派演員來拍,票房2,350萬美元,片長156分鐘。 這應該是史上拍攝成本最高的色情片,拍了1,750萬美元相比之下,1977年上映的《星球大戰》拍了1,100萬美元,1980年上映的《帝國反擊戰》也只是拍了3,050萬元而已。至於其反應,由於片中出現太多太多太多變態鏡頭,令人嘔心到了極點,當時的影評人對其評價極低,可它也是「邪典」(cult)中的經典,從當時到今日,都是人們記得,而且不時談起的作品。 到了西元四世紀,君士坦丁大帝(272年至337年)帶領軍隊,打敗了禁衛軍,把其支持的皇帝Maxentius (283年至 312年) 殺了,其後順便解散了禁衛軍。
4. 逕自 中文所謂的「逕自」,即是「走自己的路徑」,喻不管別人的規矩和說法,直接行動去。 為甚麼會「逕自」呢? 當人們開闢了一條路徑,不管多麼美觀、多麼好走,永遠有人不滿,皆因路徑不可能直線距離,到達每一個人想去的地方,絕大部份的人沿著路徑走,都是在繞路。可能沒有經過自己喜歡的店舖,也可能路面狀況不適合自己的鞋子,例如穿滾軸溜冰鞋就不適合走不平坦的路……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永遠有人不依路徑,這方便了他們的路程,卻破壞了路徑。 從這個想法去看,人們犯法,可以視為「逕自」﹕他們只是走自己的路而已。但這也算是破壞路徑的一種。 計算犯罪率的方法是將所有犯罪類型報告的犯罪總數除以總人口,然後將結果乘以 10萬。2021年,世界犯罪率最高的10個國家排名依次為﹕委內瑞拉83.76,巴布亞新畿內亞80.79,南非76.86,阿富汗76.31,洪都拉斯74.54,千里達71.63,圭亞那68.74,薩爾瓦多67.79,巴西67.49,牙買加66.48。 至於犯罪率最低的5個國家,則分別是卡塔爾12.13,阿聯酋15.23,馬恩島19.25,阿曼20.34,瑞士21.62,至於日本,則是22.16,排名第6。 簡單點說,我們可以把「路徑」視作規則,「逕自」就是「不依規則」,當然算是「破壞路徑」的一種。
5. 路匪 中文名詞的「路匪」,即是在路徑搶劫的罪犯。宏觀地看,我們可以把「搶刼」視為「逕自」的嚴重版本,在此另闢一節,只是為了令讀者把概念理解得透徹。 邵迅本來是小商人,把中國生產的羽絨服賣到俄羅斯,當時被稱為「倒爺」,皆因賺取差價的買賣稱為「倒賣」。他在朋友的介紹下,加入了以「朱興金」為老大的犯罪團伙。 邵迅作為小商人,最有用的就是為伙伴提供資訊,主要是搶刼他的倒爺行家。他們刼的是與莫斯科/中國路線的搶劫,直至1993年,他們幹了十多票,搶走總價值21,800美元的金錢。這條路線的劫匪當然不止他們,而是有好幾個團伙,加起來有幾百人,使用這路線的商人苦不堪言。 1993年5月26日上午7時40分,K3國際列車如往常一般準時從北京出發,到達中國境內的最後一站二連浩特,由於這是國際列車,中國乘警不能跨國執法,所有的乘警都下車了,這時列車上就沒有警務人員了。當列車進入了蒙古國境內,他們手持砍刀、槍械等,逐個車廂洗劫,還強姦了3名女乘客。10個小時後,列車到達了烏蘭巴托,劫匪們下車逃去無踪。 當天傍晚,朱興金、邵迅一伙人到了。還有另外一伙,匪首是女的,名叫「趙金華」。他們劫完了之後,到了5月31日,列車開進俄羅斯後,又上來了第四波劫匪,匪首叫「牛頓」。 一趟列車遭遇了4次搶劫,應該是破了史上記錄,中國政府大怒。統計損失﹕有20多名中國旅客被搶劫,多人被打傷,被搶走七千多美元,幾十萬盧布,以及大量人民幣和金銀首飾等等。 中國警方自1994開始抓人,一共抓了68人,31人被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14人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011年,警方抓了最後一人,就是邵迅。 邵在事發後,逃到了安徽九華山,在山中的寺廟剃度出家,隱姓埋名。誰知,後來他被寺院的住持認為「六根不淨」,請出了寺廟。他其後偷渡到了香港,打工賺了點錢,來到深圳,成為有名的富商,也娶了小自己16歲的老婆,生了孩子。他在2006年,花了一大筆錢,給自己在廣東省重新上了戶口,更名「林永海」。 由於邵自2001年開始大做善事,累計付出了過百萬元,因而得到減刑,只判了15年有期徒刑。 邵迅等人是文字意義上的「路匪」,至於本書主題,「路徑」概念上的「路匪」,即是「用武力來破壞路徑,並且從此得益的人」,例如說,印偽鈔的人就是破壞「貨幣作為路徑」的「路匪」,恐怖活動也是破壞「政府路徑」的「路匪」。 1980年8月2日上午10時25分,意大利的「博洛尼亞中央車站」(Stazione di Bologna Centrale),一隻裝有TNT和T4炸藥的計時炸彈的手提箱在公共空調候車室突然爆炸,85人死亡,200多人受傷。 政府調查多年,直至1995年,方才得出結論指新法西斯組織「Nuclei Armati Rivoluzionari」,英文為「 Armed Revolutionary Nuclei」與此有關,並把其中2名成員Valerio Fioravanti和Francesca Mambro判處終身監禁。然而,這2人從未認罪,組織也從未承認幹過此事。政府也說不出這次恐怖襲擊的政治目的。 不少人認為這宗「博洛尼亞大屠殺」(Bologna massacre)的幕後凶手另有其人,容疑者包括蘇聯的KGB,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利比亞、也門等的情報機關,中央情報局,摩薩德,阿根廷的反共組織「Triple A」(Alianza Anticomunista Argentina,英文是「Argentine Anticommunist Alliance」…… 不管真實的凶手是誰,他們肯定是「路匪」,也即是「破壞路徑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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