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大路 1. 物理路徑 一條道路流量很大,有很多的車子通過,其道路必然很寬闊,是一條「大路」,否則沒法子容納這許多的車輛同時使用。這道理簡單得人人明白,可是,這道理如何應用在本書的主題,「路徑」之上呢?’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想﹕一個國家,例如美國,擁有很多很多的人口,2020年有3.295億人,這麼大的流量,它如何的去把自己變成「大路」,去容納其越來越多的「路人」呢? 這又要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究竟甚麼是「路徑」呢? 物理學上,「路徑」就是車和人行走的地方,得佔用路面面積。香港的《建築物(私家街道及通路)規例》對此有著嚴格的規定﹕「在每個住宅區內 ——任何盡頭路的車路的闊度須不少於5米,而其每邊行人路的闊度須不少於2.75米。」至於在工業區和混合用途區內 ,則要求更高﹕「任何盡頭路的車路的闊度須不少於7.3米,而其每邊行人路的闊度須不少於2.75米。」 美國要容納3.295億人口,其物理學上的「路徑」,也是國土面積,足有9,833,520平方公里,方才足以容納這麼多的人口。
2. 擴闊路徑 話說美國在建國之前,和建國初期,都是由一小撮信奉基督教的、從英國移民過來的、主要居在在波士頓的白人權貴所統治。1860年,美國詩人Oliver Wendell Holmes (1809年至1894年)在發表在《大西洋月刊》的一篇文章,形容這統治階層為「Brahmin Caste of New England」,後來引申成為「波士頓婆羅門」這名詞,其中包括了以下家族﹕ Adams、Amory、Appleton、Bacon、Bates、Boylston、Bradlee、Brinley、Cabot、Chaffee、Choate、Coffin、Coolidge、Cooper、Crowninshield、Cushing、Dana、Delano、Dudley、Eliot、Emerson、Endicott、Everett、Fabens、Forbes、Gardner、Gilleti、Halloewell、Healey、Holmes、Jackson、Knowles、Lawrence、Lodge、Lowell、Lyman、Minot、Norcross、Oakes、Otis、Paine、Palfrey、Parkman、Peabody、Perkins、Phillips、Putnam、Quincy、Rice、Stltonstall、Sargent、Sears、Sedgwick、Thayer、Thorndike、Tudor、Warren、Weld、Whitney、Wigglesworth、Winthrop等。 後來,權貴勢力也不限於東部的波士頓了,而是遍及全國。現在我們把這些人稱作「黃蜂」(WASPs),意即「盎格魯撤克遜白人基督徒」。後來,德國移民來了,他們並非盎格魯撤克遜民族,意大利和愛爾蘭移民來了,他們信奉的是天主教,還出了一個總統,就是肯尼迪(1917年至1963年)。 當美國人把印第安土著殺掉了絕大部份後,也承認了他們作為同路人,也即是美國人的身份。此外,黑人的數目也在快速增加,政府給予了他們越來越多的政治權益,到了現在,已與白人完全看齊。漸漸地,亞裔人士,如中國人、日本人、印度人、韓國人等等,也有越來越多入籍美國。美國政府為了應付偌大的流量,只有把路徑越擴越闊,也即是所謂的「多元文化」。 所謂的「多元文化」所擴闊的,是「哲學上的路徑」,屬於意識形態範疇。
3. 大路的容納性 在二千多年前,世界各地的不同國家不約而同地採用了「君主制」的政治制度,也即是最高領導人是世襲的國王或皇帝,但進入了20世紀,君主制國家數目迅速減少,就算是仍然存在,如英國、比利時、丹麥、瑞典等,其君主也變成了虛君,沒有或只有很少的權力。 奧斯曼帝國成立於1299年,本來只是由信奉伊斯蘭教的一個西突厥烏古斯家族統治的政治聯盟所成立的蘇丹國。可是,隨著它的擴張,領土在1683年到達高峰,有550萬平方公里,人口則在1856年到達高峰,足有35,350萬人。不消說,這自然包括了不同宗教,例如基督教,不同種族,很多是信奉東正教的斯拉夫人。 要想容納如此大流量的「路人」,奧斯曼帝國也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把自己改組為一個普世帝國,容許多元文化,把不同的種族、不同的宗教,共同融合在自己的哲學路徑之內。
4. 憲法 路徑和法律是息息相關的事物,這一點,我們從前章的「規則」已說過了。在一個共同體/國家中,最重要的法律,就是「憲法」。 根據《維基百科》的「憲法」條﹕「……是國家的根本法,也是基本原則或既定先例的法源授權總基礎,構成政體(Polity)、組織或實體的法律基礎,決定國家治理方向。憲法因而是一個主權國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區、聯邦制國家的聯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 「憲法涉及不同層次的組織,從主權國家到公司和非法人協會。建立國際組織的條約也是其憲法,因為它將定義該組織的構成方式。在國內,憲法定義了國所依據的原則、制定法律的程序以及由誰制定。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 「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所謂的「憲法」,也即是國家/共同體的最大路徑,是其「主幹線」。或許可以反過來看,一旦憲法廢除,或被一新憲法所取代,這路徑也就等於不存在了。這好比1958年,法國以新憲法取代了舊憲法,這也是第五共和國取代了第四共和國,兩者是等價的。
5. 擴闊路徑同時增加流量 1940年,美國的經濟總量約為997億美元,人均755美元。德國約440億美元,人均627美元;蘇聯約636億美元,人均326美元;英國約298億美元,人均617美元,如果加上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自治領及殖民地,則其經濟總量超過400億美元。法國約為180億美元,人均440美元,如果加上殖民地,經濟總量超過230億。 然而,日本的經濟總量為115億美元,人均只有160美元,工業產值只佔世界工業總產值的4%,相比英國的10%、德國的14%,吞併大半個歐洲後的巔峰時期,更加是接近30%,蘇聯是17%左右,法國則有8%。 說到戰爭潛力,根據1938年的計算,世界7大強國分別是美國41.7%、德國14.4%、蘇聯14.0%、英國10.2%、法國4.2%,而日本只有3.5%,但高過意大利的2.5%。 正是由於日本的力量不足,因而有需要「增加流量」﹕於是它吞併韓國、成立滿洲國、侵略中國,並且在1941年,先是偷襲美國的太平洋艦隊總部珍珠港,繼而發動大東亞戰爭,目的正是增加自己的路徑流量。 然而,如果單單增加流量,而不同時擴闊路徑,把自己變成「大路」,突然增加的流量會令自己擠死。 因此,日本發明了「八紘一宇」的口號。「八紘」出自《淮南子‧地形訓》﹕「九州外有八澤,方千里。八澤之外,有八紘,亦方千里,蓋八索也。」換言之,「八紘」就是8條繩子,它們可用來包住「1個宇宙」,也即是在一個統一的國家之中,達致大同的意思。 根據現時日本的國語月辭典的說法,「八紘一宇」的意思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為證明海外侵略的正當性所用的口號。(第二次大戦中、日本の海外侵略を正当化するスローガンとして用いられた。) 這是意識形態口號,屬於哲學路徑。在現實政治上,日本則積極建立「大東亞共榮圈」,具體說法是在它的統治範圍之下,由日本作為帶領者,「從歐美列強的統治中解放亞洲」,建立「相互尊重、彼此獨立」、「共存共榮的新秩序」之政治共同體。 大東亞共榮圈的總面積達到了7,955,200 平方公里,大大的擴閣了其物理路徑,也大大的增加了圈內的人流量。 以伊斯蘭教為國教的國家第一個成立於632年,其後陸陸續續成立了幾十個。這其中最成功的是奧斯曼帝國,從1299年至1923年,一共存在了624年,全盛時期管轄550萬平方公里土地,3.535億人口。 要統治偌大的帝國,當然要有很寬的道路,方才足以容納幾億人口。奧斯曼帝國採取的政策名叫「米利特」(Millet),即是任由少數民族享有自己的宗教,建立自己的社區,以及享有高度自治權,東正教、猶太教、阿美尼亞教會等等少數宗教均各自有專屬的法庭,審決教徒們的糾紛,除非涉及與穆斯林的爭議,那就要受到沙里法所約束了。
6. 大路的成本 本書常說的3條海底隧道,各各只有4條行車道,來回各2條,因車流多、道路少,因而常常塞車。這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為甚麼它們在建造時,不多造幾條行車線呢? 這原因很簡單,皆因建造、維修道路需要成本,如果行車線太多,成本太高,可划不來。或者你又會問﹕其實當初興建時,已應預估到未來可能會有很大的機會發生塞車,行車線不敷應用,為甚麼不作出超前部署呢? 要知道,如果現在用不到,20年後才用到,現在興建,未免浪費。再說,誰也不知道,20年後究竟是不是真的不敷應用,這等於1299年,奧斯曼一世成立國家時,也想不到它在後世居然成為了一個橫跨歐亞的大帝國。再說,就算他真的能夠預卜未來,料到了他的子孫的能力如此之強,把他的國家發揚光大,成立了龐大的帝國,在1299年的他,也沒這個能力,去為其國家打造出一條「大路」來。 又以海底隧道為例子,早在1965年,即興建前4年,已有人預見到4線行車會迅速飽和,並且提出6線方案,但因成本過高,政府未有採納。 說回美國的狀況,現時它的多元文化也造成不少混亂。2012年,1995年出生的非裔少年Trayvon Martin被一名白人George Zimmerman因懷疑他意圖犯而被槍殺,經法庭審判後,陪審員議決後者無罪。這事件引發了黑人的廣泛憤怒,因而引發了從2013年開始的「黑命貴」(Black Lives Matter),簡稱「BLM」,的黑人平權運動。 我們可以把這視作大流量的大路所引發的管治成本,所以中國的《老子》才會說﹕「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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