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主幹線 1. 國道 一個城市必然有它的主要道路,貫穿其最重要的地區,例如說,我曾經在溫哥華居住了3年,其中有一條主幹線,名叫「Kingsway」,全長13.7公里,從溫哥華市中心的Main Street一直延伸,貫穿了旁鄰的本拿比,直至本拿比和新西敏的邊界。這條路的的所經部份,大致上就是整個溫哥華最繁盛的地區。 香港島的主幹線是「皇后大道」,分為東、中、西等3個部份,沿著路線是最早發展的地區。後來又發展出英皇道,軒尼詩道等,和皇后大道接駁。至於九龍半島,則由彌敦道作為主幹線。當然,這些只是貫穿全市的主幹線,它們另有無數連接的小路、支路等等,連結成為一個龐大的道路網。 正如前文講過,主幹線通常也是城市最寬闊,最多人流和車流的一條「大路」。從國家的層面看,全國的主幹線就是「國道」。根據《百度百科》﹕「國道是指具有全國性政治、經濟意義的主要幹線公路,包括重要的國際公路、國防公路,連接首都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府的公路,連接各大經濟中心、港站樞紐、商品生產基地和戰略要地的公路。」 這又分為以北京為中心的「首都輻射」,編號以「1」為首,如「101國道」是北京到瀋陽,全長909公里。南北走向的「北南縱線」,編號以「2」為首,如「212國道」是蘭州到重慶。東西走向的「東西橫線」,編號以「3」為首,如「318國道」國道是上海到西藏自治區的第二大城市日喀則的聶拉木縣的樟木鎮,全長5,476公里。 如果把這概念套在國家,我們可以把「共產主義」視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道」。但在共產主義這個大框架之內,上海、香港、深圳、西藏等等不同地區,也有不同的地區級主幹線,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內有皇后大道和英皇道,好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框架下有《基本法》。至於美國,在其憲法框架下,也有不同的自治區,例如印第安保留地、「非合併非建制領土」如美屬薩摩亞等。
2. 憲法 「憲法」的英文是「constitution」,拉丁文是「constitutio」,顧名思義,就是「constitute」(構成)一個國家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中文,「法」也有「國家的基本政策原則」的意思,所以二千多年前的「商鞅變法」正是改變了「國家的基本政策原則」,低一級的,也即是具體的條文,則稱為「律」。 《維基百科》的「憲法」條說﹕「或稱國法、國家基本法、憲章或憲制文件等,是國家的根本法,也是基本原則或既定先例的法源授權總基礎,構成政體(Polity)、組織或實體的法律基礎,決定國家治理方向。 憲法因而是一個主權國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區、聯邦制國家的聯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在某些情境下,基本法與憲法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中文的「憲法」最早出現於一詞很早就出現於春秋時期的左丘明編撰的《國語‧晉語九》:「賞善罰奸,國之憲法也」。然而,現代的「憲法」的概念卻是西方的發明,但這並不代表,在其他地方便沒有這概念,或並沒有相同的路徑。 憲法也不一定適用於國家,也可用於任何的共同體,例如公司的「章程」,也類同於國家的憲法,《維基百科》說﹕「憲法涉及不同層次的組織,從主權國家到公司和非法人協會。建立國際組織的條約也是其憲法,因為它將定義該組織的構成方式。在國內,憲法定義了國所依據的原則、制定法律的程序以及由誰制定。一些憲法,尤其是成文憲法,也限制了國家權力,規定了國家統治者不能跨越的界限,例如基本權利。」
3. 不成文與成文憲法 「商鞅變法」所「變」的「法」,也即是前代秦國國君沿習下來的基本大法,說穿了,是「習慣法/不成文法形式的憲法」,正如《維基百科》說﹕「英國憲法是不成文憲法的一個顯著例子;它寫在立法機關、法院案件或條約的許多基本法案中。」 在現代社會,通常會用成文的法律去規定了權力。在美國,1787年撰寫了憲法,規定了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分立,以及聯邦體制。1788年通過,1789年實施,在現代國家所適用成文憲法當中,《美國憲法》的篇幅最短只有7條,加上27個修正案,共 4,400字。《印度憲法》則最長,共22章、444條,尚有12份附表、118個修正案,共 117,369字。 如果我們把「貨幣」視作「路徑」,那麼,古時的貝殼幣,明朝中國流行的白銀之類,均是約定俗成的適用貨幣,可以視作習慣法或不成文法。至於由國家法律頒佈的「法定貨幣」(fiat money),例如美元、英鎊、日圓等等,則可視作成文法。 國家也可以在現有的法律基礎上,再立新的法,例如中國在1982年講明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經過了和英國的2年談判,1984年發表了《中英聯合聲明》,宣示出要制訂《基本法》,經過了5年的起草工作,在1990年公佈,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開始實施。
4. 產權與憲法 共和國的「產權」通常被認為是屬於政治共同體的所有成員,這概念基於法國哲學家盧梭於1762年出版的政治著作《社會契約論》,又譯為《民約論》,內容就是認為國家是人民之間的共同契約。 然而,在古代,國家是王室家族的私有財產,因此,它的根本大法和現代憲法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縱使,它可能也是成文法。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在登基六年後,主持編撰了《祖訓錄》,1895年改名為《皇明祖訓》,用來「訓誡子孫」,其實也等於是明朝的憲法。 《皇明祖訓》的具體內容分為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 內令、內官、職制、兵衛、營繕、供用等13篇,其「序」講出了撰寫的原意﹕ 「至於開導後人,復為《祖訓》一編,立為家法。大書揭於西廡,朝夕觀覽,以求至當,首尾六年,凡七謄槁,至今方定,豈非難哉?蓋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採眾長,即與果斷,則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今令翰林編輯成書,禮部刊印以傳永久。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負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將孚佑於無窮矣!嗚呼,其敬戒之哉!」 書中的內容包括了內政和外交的基本方針,例如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如何祭祀、親王的俸祿,還列出了15個不征諸夷國名等等,甚至連許多具體的小事,例如王府護衛的數量、禁止官民上書讚美大臣,皇帝出行或預備出行,遇到凶兆時的對策等等,也有列明,茲舉一例﹕ 「凡帝王居安,常懷警備。日夜時刻不敢怠慢,則身不被所窺,國必不失;若恃安忘備,則奸人得計,身國不可保矣。其日夜警備常如對陣,號令精明;日則觀人語動,夜則巡禁嚴密,奸人不得而入。雖親信如骨肉,朝夕相見,猶當警備於心,寧有備而無用。如欲回避左右,與親信人密謀國事,其常隨內官及帶刀人員止可離十丈地,不可太遠。如元朝英宗遇夜被害,只為左右內使回避太遠,後妃亦不在寢處,故有此禍。可不深為戒備。」
5. 樞紐 《維基百科》的「樞紐機場」(airline hub)條文說﹕「是航空公司用來中轉旅客至下一個目的地的中停點。這是一個軸輻路網理論(hub and spoke model)的概念,航空公司航線多由樞紐機場為中心,向外聯結各地。從各地來的人們在抵達樞紐機場後經地勤人員的指示即可轉搭下一航班前往最終目的地。許多相輔性較高的航線更被精明的航空公司將於樞紐機場中轉的時段設在一起。一般來說,幾乎所有的航空公司皆把營運總部設於其樞紐機場所在的城市,甚至有些是直接設在機場。」 簡單點說,大城市和大城市之間,例如北京、上海、紐約、倫敦、香港、巴黎等等國際大都會,由於來往乘客眾多,必然存在頻常往來的定點航班。可是,二線以下,甚至是三四線城市的互相聯繫,例如中國的合肥要到英國的愛丁堡,由於直接往來的乘客不多,負擔不起直航的費用,因此得在其他的大城市轉機,方才是最有效率的網絡建造方式。 所以,大型機場往往也成為了航空運輸的轉機中心,例如廣州白雲機場、北京大興機場、巴黎戴高樂機場、倫敦希斯路機場、香港機場、成田機場、樟宜機場等等,都是世上最繁忙的機場。一個住在北京周邊三線城市的居民,往往要先乘飛機到北京,再從北京飛到巴黎,然後才從巴黎飛到他的目的地﹕一個歐洲四線城市。這是因為他所居住的地方,並沒有直航到巴黎的航班,而北京也沒有直航到歐洲四線城市的航班,因此必須要多次轉機。 從這角度看,北京飛巴黎的航班,可被視作「主幹線」﹕身在支線的人們必須經過主幹線,才能通往其他支線。 這也正好反映出主幹線的重要性,皆因沒有主幹線,其他的支線很難互相通行,就算可以,成本也會很高,而且路途也會很轉折。當然,我們也可以說,由於支線通常不是大路、是小路……還記得先前對「大路」和「小路」的定義嗎?小路就是路很窄,使用的人不多的路,正因使用的人不多,花上偌高的成本,把支線和支線直接建一條路,連繫起來,就不符合成本效益了。 美國由50個州組成,每個州都有不同的法律,其中有一些法律,還十分奇葩,雖然,在網上有大量流行的所謂「美國奇葩法律」,大部份都是胡撰出來,或者是已經廢除。不過想深一層,這些奇葩法律也並非沒有理由,包括了﹕ 在佛羅里達州,如果被狗咬傷,狗主人要負責任,除非他們貼了「Bad Dog」警示。夏威夷州,沙灘上禁止喝酒。馬里蘭州,禁止在人所能聽到的範圍內街道、行人道、公路上說髒話、詛咒。密西根州,火車上不得醉酒。新澤西州,不准自助為汽車加油。紐約州,不可以和老虎、豹等大型貓科動物直接接觸,包括不限於自拍。羅德島,不准在高速公路上賽馬或測試馬匹的速度……我相信真有人這樣做過,才會因此立法。 這些各式其式的州法律,好比每個州有一個獨立的道路網。然而,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這50個道路網必然要有一條主幹線,把它們連結起來,這條主幹線,就是《美國憲法》。 這正如美國也有一個「州際公路系統」(Interstate Highway System),由於是在艾森豪威爾(1890年至1969年)當總統的時代促成,因此全名叫「Dwight D. Eisenhower National System of Interstate and Defense Highways」。在這之前,橫貫美國大陸國的是「林肯公路」(Lincoln Highway),1913年通車,但由於時代進步,汽車越來越多,1956年,聯邦政府開始興建全新覆蓋全國的主幹線,直至2013年,總長度為77,017公里。 自1993年起,國道所使用的標誌是四方形鐵牌子,藍底盾形,底下用白字書寫「EISENHOWER INTERSTATE SYSTEM」,頂端是5顆星,皆因艾森豪威爾當兵時是五星上將。在這牌上,另有一圓形鐵牌,頂端一條紅帶,白字寫著「INTERSTATE」,下面佔了八成面積則是藍底色,用白字寫上了編號,例如「381」在田納西州,「255」在德薩斯州。
6. 沒有主幹線的道路網 路徑並非單一的存在,而是由許許多多大小不同的道路組成的道路網。此外,在龐大的道路網中,常常會有一條主幹線,貫穿全局,好比國家的憲法。然而,會不會有一個道路網,並沒有主幹線而存在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根據1981年政府發表的《國家計委、國家經委、交通部關於劃定國家幹線公路網的通知》﹕ 「據一九七九年普查,我國實有公路八十七萬六千公里,比解放初期八萬多公里,增長了九倍。這些年來公路建設雖有很大的發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公路網佈局互不銜接,大區、大軍區之間,省際之間以及大、中城市之間許多在國民經濟和國防戰備上帶有全域性的重要公路斷斷續續,連不成網;二是公路標準低,品質差,全國將近一半的公路達不到最低技術標準,特別是一些運輸繁忙的重要幹線,交通量已超過設計能力數倍,通行不暢,很不適應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國防戰備的需要。」 中國政府當然知道建立國家級主幹線的必要,可是當年資源有限,實在付不起這成本,因些直至1981年,方才下定決心,砸下成本,開始建立全國性的主幹線。文件續寫﹕ 「為了改變我國公路落後面貌,必須儘快在全國建立一個以國家幹線公路為骨架的四通八達的公路網,以適應四化建設需要。現將國家幹線公路網(試行方案)發給你們試行,並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將以首都為中心,連接各省、市、自治區、和大軍區、重要大中城市、港站樞紐、工農業基地等的主要幹線公路劃定為國家幹線公路(簡稱國道),共約十萬九千公里。」 這計劃的第一條高速公路是在1988年通車,艱鉅的建設直至2004年,方才初步完成。當時的國道主幹線是由「7射、9縱、18橫」等路線組成,總規模約8.5萬公里。到了2020年底,總里程增至16.1萬公里,覆蓋99%城區人口20萬人以上的城市和地級行政中心。 中國的先秦末年,周朝作為中央政府,力量衰微,非但沒有硬力量,也沒有金力量和軟力量,也即是沒有了主幹線,不同的思想和學術流派隨之興起,包括了道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兵家、陰陽家等等,是為之「諸子百家」。 《莊子‧天下》的說法是﹕「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眾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雖然,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是故內聖外王之道,闇而不明,鬱而不發,天下之人各為其所欲焉以自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後世之學者,不幸不見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道術將為天下裂。」 「道術將為天下裂」的意識形態大分裂狀況,當秦朝統一全國後,本來,它的官方意識形態「法家」成為了全國的主流思想,可是,統一的秦朝只維持了14年,便滅亡了。隨之而起的漢朝,由於新成立,並沒有足夠的軟力量去建立通行全國的主幹線,直至漢武帝(西元前156年至前87年),根據《漢書‧武帝紀》的說法,他「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藝。」換言之,是把儒家學說作為國家軟力量的主幹線,但這時,距離漢朝立國,已有七十年了。 |
目錄 | 書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