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路軌 1. 行車線 香港人稱的「行車線」,中國內地稱為「車道」。《百度百科》的說法是﹕「又稱行車線、車行道,是用在供車輛行經的道路。在一般公路和高速公路都有設置,高速公路對車道使用帶有法律上的規則,例如行車道和超車道。」 簡單點說,這就是道路上髹在地面的白線,車子應盡量沿線而走,需要轉線時,也有一定的程序,例如打燈、察看路面情況、快速但過線角度不要太過陡斜等等。假如不依行車線,或不依規則越線,則交通警察可以截停車輛,給予罸單,最嚴重甚至可以扣分、告上法庭、以至停牌。我們可把這些交通規則類比為道德規範、法律之類,相信不用多說,本書讀者自可理解。
2. 高速公路 根據《百度百科》﹕「高速公路,簡稱高速路,是指專供汽車高速行駛的公路。高速公路在不同國家地區、不同時代和不同的科研學術領域有不同規定…… 《維基百科》的說法則是﹕「高速公路一般是指單向2條行車線以上、雙向分隔行駛、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採用兩旁封閉和立體交叉橋樑、地下隧道與引道,時速限制比普通公路較高的行駛道路。其特點是車速快、交通量大和有較高的運輸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部份國家不用「高速公路」(Freeway),而採用「快速道路」(Expressway)作為其境內機動車輛專用道路的名稱。區別於收費道路」。 意大利把高速公路稱為「autostrada 」,第一條建成於1924年,從米蘭到倫巴第的瓦雷澤,全長14.36公里。德國則叫「autobahn」,第一條建成於1932年,不過是無限速的,它的無限速公路一直是駕駛愛好者的夢中天堂。至於美國,作為汽車之國,到了1956年,已建成了全長7萬公里的高速公路網,全球第一。不過,到了2018年12月28日,中國高速公路總里程已達14萬千米,超越了美國,得到了全球第一的寶座。 如果我們把車道比擬為法律,那麼,可以把高速公路視作「成文法」,皆因它的建造和維修成本雖然高得多,可是,定義卻更清晰,這即是代表了更精準、更快速的審判,反而可省掉司法成本﹕要知道,把因果關係定義得更清楚,反而可以減少爭拗,從而減少訴訟,也是省掉司法成本的有效方法。 然而,這也正如高速公路,如果沒有足夠的使用者,便不足以支付其建造和維修成本。例如連接香港大嶼山、澳門和廣東省珠海市的「港珠澳大橋」,在2009年動工,2018年通車,建造成本二千億元,全長55公里,是當時全世界最長的沉管隧道以及世界跨海距離最長的橋隧組合公路,被英國傳媒《The Guardian》稱之為「現代世界七大奇蹟」。 這大橋的首年通車量不如人意,只有241,099台車輛通過。本來幸好明年通車量大增,達到了1,521,114台,可惜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通過車輛又跌回至239,815台。這當然是虧大本了。猶幸的是,這大橋的預計使用期是120年,漫漫長路,還有大把時間可以回本、以至賺回合理利潤。
3. 鐵路軌道 《維基百科》說﹕「鐵路軌道是一種鐵路設施(德語:Bahnanlage),簡稱路軌、鐵軌、軌道等,也稱鋼軌、股道。用於鐵路上,並與轉轍器及道岔合作,令火車無需轉向便能行走。軌道通常由兩條平衡的鋼軌組成。鋼軌固定放在枕木上,枕木之下為道碴。以鋼鐵製成的路軌,可以比其它物料承受更大的重量。枕木亦稱軌枕或路枕,功用是把鋼軌的重量分開散佈,和保持路軌固定,維持路軌的軌距。一般而言,軌道的底部為石礫鋪成的道碴或道砟。道碴亦稱路碴、碎石或道床,是為軌道提供彈性及排水功能。鐵軌也可以鋪在混凝土築成的基座上(在橋上就相當常見),甚至嵌在混凝土裏。」 日常語言我們稱它為「路軌」。當車子用路軌來行走,速度更快,因此,高速公路上的跑車通常跑不過在路軌上行走的高速鐵路列車。2007年4月3日,法國的TGV Euroduplex列車曾經創造出每小時574.8公里的速度。至於中國,則擁有世界總長度最高的高鐵系統。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信宮為極廟,象天極。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自咸陽屬之。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 所謂的「馳道」,也即是高速公路,以秦國首都咸陽為中心,一共有9條。 道寬五十步,即約69米,隔三丈,即7米栽一棵樹,道兩旁用金屬錐夯築厚實,路中間為專供皇帝出巡車行的部分。 今日的鐵路用的是鋼軌,秦始皇的馳道的軌道則用經過防腐處理的木材鋪設,至今仍然完好。鋪設在路基上的枕木則用上了比較軟的材質,現已腐爛。有意思的是,兩根枕木的距離特意和和馬的步子合拍,因此,馬匹一旦拉車到了軌道上,就不由自主地飛快奔跑,除了到站休息,中途幾乎無法停留下來,好比高速公路。也由於使用軌道,摩擦力大大減小,所以馬車也可以一次拉動大量貨物。 在前文,我們把高速公路比擬為成文法,但在成文法的大框架下,司法人員的任意權力雖然比不上不成文法,可是仍然有一定的權力。例如在英國的普通法傳統下,法院享有量刑酌情權,而這權力由法官去行使,只是受制於相關罪行的法定刑罸範圍,例如《香港刑事罪行條例》118L條﹕「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性交,即屬犯獸交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10年。」因此,法官不可以對獸交定罪犯人判處超過10年的監禁。 對法官的另一制衡,是來自上級法院,可作出覆核。另一可能性,則是「量刑委員會」。 在美國,量刑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Commission)早在1984年成立,負責為美國聯邦法院闡明準則,以取代先前的 「不確定判刑制度」。該委員會有7名成員,由總統任命,可不多於4名非司法界成員,目的對於同一罪行根據不同程度而作出統一的、客觀的量刑標準,交給法官去執行,希望盡量減少法官之間的判決偏差,給予公眾一個司法機構的更加透明的形象。 英國則在2003年成立「量刑指南委員會」,當時所發布的指南僅供參考,沒有法定權力,沒有約束力。2010年4月,英國把它改組成立了量刑委員會(The Sentencing Council for England and Wales),是非政府部門的獨立公共機構,其指南對所有法官具有約束力。而且,其14名成員中,還包括了6位非司法機關人士,即並非由法院壟斷權力,而其主席則由首席法官(Lord Chief Justice)擔任。 從以上可以看出,量刑委員會可把司法判決的不確定性進一步減低,換言之,是把司法系統變得更有效率。因此,我會用路軌來作比擬。
4. 彈性問題 鐵路既然如此有效率,除了建造成本之外,還有甚麼缺點呢? 答案是﹕彈性。 列車只能在路軌上行走,一旦沒有路軌,便無法運行,渾不似一般行車道路般四通八達,路路通行。同樣地,路軌亦只能供列車行駛,當改道時,原有的鐵軌往往便荒廢了,以香港的鐵路網為例子,這些年來,一共有5個條路軌及車站被荒廢了,分別是尖沙咀、大埔滘、新發、洪嶺、(舊)大埔墟。反之,如果這不是路軌,而是普通的行車道路,當新路建成後,舊路通常可照樣繼續通行。 總括而言,不成文法最沒效率,但成本最低,彈性也最高,成文法再加上量刑委員會,好比路軌上的列車,跑得最快,但成本高,彈性也最低。如果這只是交通網絡,也還罷了。可是大家必須記得,本章只不過是用道路來比喻政治的路徑,在政治的世界,在運行順暢時,需要的是效率,但在逆境時,則需要彈性,而當政治需要彈性而因路徑的歷史束縛而無法提供彈性,好比當遇上危險時,因路軌的限制而無法改道,則只有車毀人亡的份兒。 以西方勢力在19世紀時入侵東亞為例子,日本進行了稱為「明治維新」的改革,全面效法西方,推行「王政復古」,由天皇親政,並且實行議會政治,建立三權分立的新式政府,並以貴族和資本家,即藩閥,取代長達六百多年的武士封建制度。這改革令到日本在短短數十年間,成為了亞洲第一強國。 反觀東亞的第一大國清朝,則因傳統習性太重,無法進行深化改革,套以本章的比擬,就是無法拋棄太有效率,而偏偏,假如路徑已改了方向,以往太有效率的路軌反而越走越錯,而因當年建造成本太高而無法捨棄的路軌,則是經濟學上的「沉沒成本」(sunk cost),本來已無價值,卻偏因心理因素,無法忍心放棄。 正因如此,在西方挑戰的七十年後,清朝在經歷了多次對外及對內的戰爭、多番改革失敗後,終於壽終正寢,完蛋大吉。
5. 出軌 「出軌」的英文是「Derailment」,指的是列車脫離軌道,由於這可能出自很多原因,例如軌道損壞、列車超速,管理失誤、有障礙物、刹車失靈、錯過信號等等原因,由於列車以高速行使,出軌往往造成嚴重傷亡事故。此外,中文的「出軌」也可指在丈夫或妻子對配偶不忠。 如果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對對方的不忠,後果的嚴重程度顯然比不上夫妻出軌。同樣原理,路軌沒有彈性,但正因沒有彈性,這令到車子走得更快、載客量更多,如果是普通的車道越線,後果也絕比不上列車出軌那麼嚴重。 像1871年後的德國,就是出名制度嚴謹的國家,國民對國家的服從性極強。因此,當它走向正確的路徑時,所向無敵,迅速成為了歐洲第一大國。可是,當它在1939年被納粹黨掌權後,偏離了原有的軌道,脫離了正常的運作,終於令國家走向了毀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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