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路牌 1. 路標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1889年至1976年)在晚年出版了一本自編論文集,書名叫《路標》(Wegmarken),彙集了他自1919年至於1961年間所出版的重要文章14篇,呈現出他在這42年間的心路歷程。 所謂的「路標」,意即「道路的標誌」﹕當我們看到了這標誌後,便知悉自己到達了路徑的那一個地方。因此,海德格爾用這書名,去比喻自己在不同年代的思想階段。在道路上,這路標當然是可以很清楚看到的,可能是一塊巨大的廣告牌子,可能是一家店舖如麥當勞,可能是一條河流、一道架空天橋,諸如此類。 證之於政治世界,也有某些「路標性的現象」,例如政治學家Samuel Huntington(1927年至2008年)在1968年出版的《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指出當一個國家大部份人民只有小學程度,失業率又高時,很容易發生暴動。當國家主要是中學畢業生,失業率高企時,很容易發生政變。當國家有很多大學畢業生,卻又有高失業率,則容易發生革命。這些現象,就是「路標」。我們也可以講作是「指標」。 二十世紀中期,存在主義曾經是顯學,以語理分析聞名的哲學家李天命在年輕時,也貪圖時髦,寫了一本《存在主義概論》,當然只是抄襲併湊之作,他成名後已不再版。到得我唸大學時,提這哲學的人已快速減少,到了如今,簡直已如幾個世紀之前的事,除了哲學史家,早已無人提及了。 海德格爾最有名的著作應是在1927年出版的《存在與時間》,至於他的名句,我只知其中之一是﹕「死亡是對現實世界生活的否定。當人面對死亡時,才會停止對世界的憂慮和擔心,從陷落中孤立出自己,成為真正的存在。死亡是屬於個人的事,他人無法替代,衹能靠你自己體驗死亡。死亡是任何時候都可能發生的,人在什麼時候死亡,都是合理的,沒有規定你該活多久。人應隨時準備死亡。」
2. 路牌 「路標」可以是天然的,例如一塊古怪的大石頭,也可以與道路毫無關係,例如一塊廣告牌。然而,「路牌」卻是專門為道路而製造出來,而且專門為了標明道路的信息而設,例如一個「8」字指的可能是「8號公路」,「67巴黎」相信是距離巴黎還有67公里。 根據馬克思主義,人類社會的歷史進程有一個階段性的發展模式,依次是﹕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 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信奉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在其1982年12月4日通過並公布施行的憲法的「序言」中,講明了它的發展到達了哪一階段﹕「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 路牌也可以是告訴你現在身在哪條道路,例如你看到一個路牌寫著「軒尼詩道」,你即可知悉自己是身在此路了。這也正如「美國」的英文全名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看到這名字,你即可知道這個國家是由很多個「states」所組成的聯邦國家。 路牌也可以告訴你此路徑將會通往哪一地方,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也有講到它的未來大業﹕「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3. 國際準則 根據《維基百科》的「道路交通標誌」條,它「是絕大多數國家在道路設置的標誌以警告、禁止、限制、指示道路使用者。起源自歐洲的國際道路交通標誌試圖打破各地語言文字不同造成的隔閡。修訂前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標誌與號誌公約》附件將道路交通標誌分成七類:危險警告標誌(設於交岔路口或平交道附近者除外)/管制交岔路口優先通行權之標誌,交岔路口匝道上之危險警告標誌及管制狹窄路段優先通行權之標誌/關於平交道之標誌/優先通行權,臨時停車及停車標誌以外之其他禁制標誌/停車標誌以外之指示標誌/臨時停車及停車標誌/附加標牌。」 簡單點說,它就是企圖用圖像去標示道路規則,目的是避免不同語言所造成的無法溝通,令到司機可以在全世界不同地方駕駛。換言之,它是為路徑定下了國際性的指標。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簡稱「VCLT」)是由聯合國的國際法委員會於1949年開始起草,內容是彙集了當代國際法的菁華,編成法典,並在1969年5月22日通過,翌日開放供簽署,迄至2018年1月,它有116個國家簽署通過。 這公約是有關國際條約的國際法條約,定義為「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準之國際書面協定」,現時已被公認為有關條約的形成和影響的權威指南。
4. 路牌不符 一則有關鄧小平(1904年至1997年)的政治笑話﹕中美蘇三國領導人開完會。美國總統列根(1911年至2004年)的座車一馬當先,打著右燈向右轉。緊接著的蘇聯總書記布里茲涅夫(1906年至1982年)打了左燈向左轉。第三輛車中坐著中國的鄧小平則對司機說:「打左燈,向右轉!」 這是用來形容鄧小平所採取的打著社會主義的口號,卻用上了資本主義的政策。先不說鄧小平的政策在後來已被證實為非常有效,因這與本章主題無關。我想說的是,路牌不符, 在政治世界,是常有的事。 例如說,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國名雖然有「民主主義」在內,其憲法的,第一條寫有「代表全體朝鮮人民的利益的自主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三條有「為實現人民群眾的自性的革命思想」,第八條寫「是勞動人民群眾做一切的主人」,第十二條寫「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第十五條是「保護旅外朝僑的民主民族權利」,可是,在真正的實行,它卻主要是貫徹「主體思想」,也即是它的憲法序言所說的﹕「金日成同志提出了主體的革命路線,英明地領導了各階段的社會革命和建設事業,把共和國加強和發展成為以人民群眾為中心的社會主義國家,自主、自立、自衛的社會主義國家。」 除此之外,朝鮮政權是由金日成家族的後人所世襲,雖有「共和國」之名,但事實上,承繼金日成的領導人地位的,是其兒子金正日(1942年至2011年),承繼金正日的,是其兒子金正恩,等於是君主制。 |
目錄 | 書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