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方法 > 第 2 部分 > 抽象 2.1 抽象 「抽象」是最常被誤解、誤用的名詞之一,很多人把它解作「含混不清」,或是「無法解釋」,這明顯是錯用了。
顧名思義,「抽象」的意思,就是「抽出相像的東西」,例如說,一件衣服,一個包包,一塊蛋榚,一輛汽車,一張紙,一條辣椒,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物,但如果這些東西全都是紅色的,我們則可用一個「抽象」形容詞「紅色」,來同時表達這些事物﹕它們都是「紅色的東西」。
世上沒有兩件完全相同的事物。母親、姐姐、妻子都是女人,但她是不同的人。白天和黑夜表達了不同的時間,同一型號的電腦,兩台之間也有微小的分別。就算是基本粒子,也會有不同的能量,以及不同的位置。
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說過,上帝不需要普遍性名詞,因為上帝能夠具體和特殊地瞭解每一個人的特點。可是,人類卻需要用抽象的語言去理解世界,以及和其他人去交流。
對,語言就是把事物「抽象」出來,以便於表達的方式。書本、壽司、中國菜、唐狗、豪宅、佛教徒、成藥等等,是「抽象名詞」。你和心愛的人在一起,打麻將大贏,和好友促膝長談,吃了一頓美食,踫到美人美景,都令你覺得快樂,雖然因不同原因而產生的快樂並不完全相同,例如吃美食和性行為所得到的快樂感受是兩碼子事,但仍可歸納為「快樂」,這正是「抽出了兩者相像的地方」,因此,「快樂」也是抽象形容詞。
那甚麼不是抽象的用字呢?例如周顯、秦始皇、曹查理、李嘉欣,這些專名,當然不是抽象,語法的字眼如「是」、「的」,或又者是感嘆詞等等,也不是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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