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實權 1. 實力 從字面上看,「實力」的意思就是「真實的力量」,英文可譯作「real power」。再從字義邏輯去看,力量既有「真實的」,逆向思維,也即是代表了有「虛」的、「假」的、「fake」的。 那究竟甚麼是「虛假的力量」呢?在日常語言中,我們可能會說,李嘉誠投到這一幅位於黃金地段的地皮,他很有「實力」。我們又可能會說﹕「這位上市公司主席沒有『實力』,是個空心老倌。」可是,我們卻不會說,一個乞丐沒有「實力」,只會說他沒錢,很窮。 換言之,這個人必須是有一個身份,又或者是他作出一個行為,而他配合這身份或行為的「力量」,就叫做「實力」。如果他的力量並不配合其身份或行為,就是「沒有實力」。 前文講了「權位」,也講過了「職權」。然而,縱然是有權位,也即是有了職權,也可能只是虛位,並不必然也掌有實質的權力。換言之,有權位無實權是有可能的。 簡言之,「實力」就是「真實的力量」,包括了「無權位有實權」,以及「有權位有實權」。之所以要分成兩個名詞,只因有「虛位」,便要用「實力」來作相對。
2. 行政權與軍權 把權力集中在一個人,或者是一個部門,這並不一定是皇帝,例如說,在泰國,雖然有國王,但權力並非在國王的身上,而是在軍隊。 泰國是個經常修改憲法的國家,在筆者執筆之時,已經有過20部不同的憲法。它的軍隊被冠以「皇家」稱號,即是效忠於泰王,泰王也是三軍統帥,而政府則有號令軍隊的憲法權力,儘管憲法如此寫,但它一直以來,國防部和最高司令部都是獨立系統,泰王和政府都不能號令軍人。反而,在這幾十年內,軍方一直干預泰國政治。 2013年,泰國發生了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2014年5月20日,泰國皇家陸軍總司令的巴育將軍(Prayuth Chan-ocha)發動政變,推翻並接管了泰國首位女總理英祿政府,宣佈全國戒嚴,解散國會,並廢止了2007年通過的憲法。 翌年,戒嚴解除,並開始修憲。2016年修憲完成,2017年,新任國王哇集拉隆功簽署新憲法,正式推行。這新憲法由軍政府指派的委員會撰寫,一共有279章節﹕ 第一,本來上議院有150席,其中有76席由全國各府選舉產生,新憲法改為,在至少5年的轉型期內,250個上議院席位將全數由軍政府指定其中,陸海空三軍總司令、武裝部隊最高司令、國家警察總監、國防部次長6人將自動獲得參議員身分。 第二,總理可由上議院推選非議員或無黨派人士,無需由政黨推舉。下議院議員是由民選出來,也可以提議總理人選。如果下議院的總理提議被上議院否決,上議院將與下議院聯合選出新總理。上議院可以不限次數地彈劾或推選總理。 第三,軍政府可以不經國會同意啟動緊急法令。 第四,擴大憲法法院的管轄權,容許直接審判涉嫌貪污的政治人物,憲法法院由9人委員會組成,9名委員全由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委任。泰國司法部的職責包括了刑事檢控、警察、監獄,好比香港的律政署加上保安局。它在2017年至2019年的部長是Prajin Juntong,他在2012年至2014年是泰國空軍總司令。Prajin Juntong卸任後,由議員Somsak Thepsuthin接任。 很明顯,泰國雖然有國王和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但真正的最後決定者,也即是最強的權力擁有者,仍然是軍方。也許我們可以說,泰王雖有權位,但卻並無相應的實權。 3. 能力不足 很多時,有權位也不能行使權威,並不是因為他並沒有這法定權力,而只是很簡單﹕他沒有這能力。這好比你3歲小孩子手執一把槍,由於扳機很重,他並沒有這氣力去扳動。這已脫離了想與不想的問題,而是根本沒這能力。 靜芬(1868至1913年)是慈禧太后(1835年至1908年)弟弟桂祥的女兒,20歲時嫁了給光緒皇帝(1871年至1908年),是為「裕隆太后」。由於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同在1908年去世,由當時只有3歲的溥儀繼位,是為「宣統皇帝」。靜芬以太后身分攝政,成為滿清皇朝的最高領導人。 然而,雖然宣統皇帝是擁有權位的國家元首,可是由於他只有幾歲,並不能把權位包含的權威去運用出來。無獨有偶地,以太后身分攝政的靜芬雖然有其權位,她也博覽群書,通曉時務,可是其能力卻不足以駕馭群臣,終於在1911年,由於種種政治與軍事原因,她和宣統皇帝被迫退位,結束了滿清皇朝。 這故事告訴我們,有權位者的能力不足,往往也無法把權位中所包含的權威運用出來,變成權力。《周易·繫辭下》的說法是﹕「德不配位,必有災殃;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換言之,有權位而德行不足、智力不足、能力不足,是非常危險的事,隨時還會惹禍上身。 4. 無權位有實權 蔣介石(1887年至1975年)是1928年至1949年中國大陸的實質領導人。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曾經三次「下野」,即「辭職,恢復平民身份」。其中第一次是在1927年至1928年,因軍事失敗而被迫負責。第三次是在1949年,也是因為軍事失敗,他所屬的國民黨幾乎注定將會把政權丟失給共產黨。 至於第二次下野,是因在1931年9月8日,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東北淪陷。政府把這失敗歸因於蔣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內」政策﹕為了先求統一中國,暫時示弱於日本人。由於反對聲音太大,蔣介石於1931年12月15日辭去了國民政府主席、陸海空軍總司令、行政院長三大要職,是為「第二次下野」。 這時蔣雖然已無權位,但仍然擁有實權﹕軍隊只聽他的話,國民政府主席由資歷老但勢力的林森(1868年至1943年)出任,因此成了虛位。行政院長由汪精衛(1883年至1944年)擔任,但實權其實掌握在宋子文(1894年至1971年)和孔祥熙(1880年至1967年)兩任代理院長的手中。 1935年,國民政府委任命蔣介石為「特級上將」,這是為他度身訂造的最高軍事長官職位。12月16日,他復任行政院長。雖然,在實際上,蔣介石不管有沒有擔任政府職位,他始終是國民黨政府的最高權力者,皆因國民黨軍隊只服從他一人的領導,因此這等於是他個人的軍隊,相等於是他的「私權力」。然而,儘管如此,權位+實權,說到底還是更為名正言順,當運用起權力來,更加得心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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