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爭權 1. 奪權vs爭權 《百度百科》把「奪權」解作﹕「用暴力佔有或攫取政權或權力。」並作出以下例句﹕「日本戰敗的餘波未平,國共雙方為了爭奪權力互不相讓。1946年內戰爆發,這場戰爭以1949年中國共產黨的勝利告終。」 然而,在中文的慣常用法,「奪權」和「爭奪權力」並不相同,我們很少會把「用戰爭來取得權力」的方式寫作「奪權」。 「奪權」的一般用法,是「從現時掌握權力的人的手上取得權力」,這通常不用制度下的路徑所取得,因此才叫做「奪」。然而,我們不會把戰爭視為「奪權」,以前述的「國共之戰」,這的確是「爭奪權力」沒錯,但卻不是「奪權」,而是「爭權」。 《荀子‧解蔽》說﹕「故以貪鄙背叛爭權而不危辱滅亡者,自古及今,未嘗有之也。」《漢書‧昭帝紀》﹕「初,桀安父子與大將軍光爭權,欲害之。」 通常,我們把所有爭奪權力的行為,稱為「爭權」,不管是合法、非法,爭奪的是公權力,抑或是國際間的大國爭霸,統統稱作「爭權」。用集合論來表達﹕「爭權」是母集,「奪權」是子集,「奪權」必然是「爭權」,「爭權」卻不一定是「奪權」。 再宏觀地看,在上一章,我們講過「取得權力」,這包括了「自願交接」和「不自願交接」。1796年,乾隆皇帝(1711年至1799年)聲稱已在位60年,不願超過祖父康熙皇帝(1654年至1722年)的在位61年,因而禪讓帝位給兒子顒琰(1760年至1820年),是為「嘉慶皇帝」。這事件中,嘉慶皇帝是從父親手上「取得」權力,既不是「爭」,也無關「奪」。 也是通常,「爭權」和「奪利」放在一起,是為「爭權奪利」﹕的確,如果「爭」到了「權」力,就可以很容易「奪」去其他人手上的「利」益,皆因「權」和「利」往往是分不清的連體嬰。
2. 政治鬥爭/權力鬥爭 所謂的「政治鬥爭」,或「權力鬥爭」,一般譯作「power struggle」,通常是被認為是不好的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馬克思主義,在其《百度百科》中的定義是﹕「政治鬥爭,一般指無產階級為推翻剝削階級的反動統治,建立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而進行的鬥爭。它是無產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和主要的決定性形式,同時也泛指各階級、政黨和政治集團之間,國際上的國與國之間或各政治勢力之間為一定的政治目的而進行的鬥爭。它通常和經濟鬥爭、思想鬥爭結合進行,但彼此又有區別。」 然而,我們絕少把「國際上的國與國之間或各政治勢力之間為一定的政治目的而進行的鬥爭」稱為「政治鬥爭」,更加不會稱之為「權力鬥爭」。 通常,我們把政治鬥爭/權力鬥爭視作為共同體內成員為搶取得公權力而作出的種種行為。這些行為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違法的,這裏所謂的「法」,指的是共同體內的規則,也即是「路徑」。 於是,不流血政變算是權力鬥爭,民主選舉也是權力鬥爭,內戰則是最激烈的政治鬥爭,辦公室也可以發生政治鬥爭,香港人俗語說的「戳背脊」,也即是「打小報告」,也可以視作政治鬥爭的一種。
3. 戰爭 「爭權」的最根本,涉及力量最大的一種方式,就是「戰爭」。 《維基百科》的定義是﹕「是在國家、政治實體、族群或準軍事組織(如僱傭兵、民兵)之間密集的武裝衝突(armed conflict)。戰爭的特徵是極度的暴力、侵略、破壞以及死傷,參與方可能是正規軍,也可能是非正規軍隊。在國與國的戰爭中,由於觸發戰爭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軍人,因此戰爭亦被視為政治和外交的極端手段。 「在人類社會上,戰爭往往與政治緊密關聯,是多個組織和組織之間的有組織性的武裝衝突。克勞塞維茨認為『戰爭是政治的延續』。以武力為手段,目的是迫使一方服從另一方的意志(通常是政治意圖),通過多次大規模對決使敵人失去抵抗的力量,這樣的行為就是戰爭。兵法是在戰爭中作戰的方式,沒有戰爭的情形稱為和平。」 「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是普魯士軍事作家克勞塞維茨(1780年至1831年)在其經典著作《戰爭論》的名句。其實,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國的軍事理論家孫武寫的《孫子兵法‧謀攻》也有類似的說法﹕「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 不戰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者也。」 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在延安抗日戰爭研究會上的演講稿,毛澤東用2句話把這理論表達得淋漓盡致﹕「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換言之,我們甚至可以把「政治」和「戰爭」視作是同一樣的行為。 《維基百科》又說﹕「一些學者不認同戰爭一定和政治有關,有些戰爭出現時間比政治、國家還要早。所以約翰‧基根認為克勞塞維茨的定義有局限性,只適用於文明社會,他給出的定義是:『戰爭一向是文化的表現,往往是文化形態的一個決定因素,在某些社會是文化本身』。」 這裏指的「約翰‧基根」指的英國軍事史家「John Keegan」(1934年至2012年),其最有名的著作是《戰爭史》(A History of Warfare)。以上他的說法是大錯特錯,皆因國家是人為定義的產物,而政治、戰爭則是自然產物,在有人類之前,已經存在於原始人,和許多社會生物之間。他似乎連基本概念也搞不清﹕莫非在幾千年前的氏族社會,還未有「國家」的概念,便沒有政治和戰爭嗎? 根據多份西方傳媒在2021年12月19日的報導,印度Maharashtra邦的Lavul村,由於先前有隻猴寶寶,被一群野狗攻擊致死,竟然對狗群作出報復性攻擊,非但襲擊狗隻,還把體型較小的狗隻,直接抱到屋頂、樹頂等高處,然後再將狗隻活活摔死。民眾相信,當地猴子已經「種族清洗」250隻狗,現在當地幾乎看不到狗,小狗可能全數死亡,現在街頭只能見到較大型的狗,繼續和猴子戰鬥。 如果計算死亡人數和總損失,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戰爭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約在6,000萬至8,500萬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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