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密碼 2 > 第 1 部分 > 反對格雷欣法則和Thiers' Law 1.3 反對格雷欣法則和Thiers' Law 近代的人許多不同意「格雷欣法則」,提出了很多例子,去推翻,或作出反證,或者是作出了修正。
張五常的說法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神話在邏輯上的錯誤是顯然易見的,它只考慮到一方(買方)的精明(劣幣付出去,良幣收起來),卻完全忽視了收取貨幣的一方」(賣方)也不是笨蛋(劣幣不肯收,除非加價,良幣樂於收,甚至願意減價)。除非信息不對稱能長期地存在,而且沒有甚麼行之有效的解決之道,所謂劣幣驅逐良幣只是曇花一現。而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往往是買的不如賣的精,這可不僅僅是針對出售的產品,即使是對貨幣的識別能力也往往是如此。否則不要說劣幣,假幣豈不早就大行其道,把真幣都淘汰出局了?」
他曾經用過上世紀80年代的人民幣和外匯券來作為例子,認為「一國兩幣」可以用不同的兌換價來作融合,換言之,良幣和劣幣,是匯價的問題,可以用不同的兌換率去加以調節。
政治經濟學家Peter Bernholz把以上的情況叫作「Thiers’ Law」﹕當高速通脹時,匯價高於與高速通脹中的貨幣,而並沒有新的匯價去對此作出調整,Thiers’ Law便會出現。Thiers’ Law的名字是出自十九世紀的法國史家Adolphe Thiers,他專門研究法國大革命,而法國大革命時,亦是法郎的惡性通脹期。
從以上的陳述,我們可以看到,有的時候,格雷欣法則會適用,劣幣驅逐了良幣,有的時候,它會不適用,人們會放棄了劣幣,有的時候,人們則會使用張五常所說的,用不同的匯價,去調節良劣不同的貨幣。在下文,我們會首先舉出一些例子,去表達這三種不同的情況,然後再作出一個理論性的解釋,去表述為甚麼會出現這三種不同的現象,而三種不同的現象,也可以用同一套理論去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