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唯我論(solipsism)並不存在。
《Microsoft Encarta 2001》給唯我論下的定義:「一種思想,認為所有存在的事物,或者是被認為是存在的事物,純屬個人的腦中活動。」
人從出生開始,見到爸爸媽媽、親戚朋友以及所有的生物死物,自上學上班、拍拖結婚、生老病死以至經歷過的一切事件,知悉夏熱冬寒、太陽升自東方落在西方等,乃至全部的物理、化學及生物定律,全是腦中的活動。
苗卡兒(1596 -1650)提出的「自明律」:「絕不承認任何事物為真,除非我確實知道它為真。」我們感覺到的事物全都值得懷疑,因為當中不排除一個可能:魔鬼不斷把幻象傳給我的感官,我感覺到的「真實」純屬魔鬼製造的幻覺;但儘管感覺可能是假,存在卻是必然:你不存在,便不會有感覺、記憶、思想,亦不會想到自己存不存在,魔鬼更加不可能把幻覺傳給不存在的你。」故此,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
笛卡兒的結論是:我存在,證明神也存在,因為必須有一個神,才能造出我來。這假設了「我」不能自我產生,但神卻可以自我產生—否則必須另有一個「神上神」,以造出原來的神,再追上去,還有「神上神上神」和「神上神上神上神」,這樣說下去便沒完沒了,顯然是不通的推論。但推論不通不一定結論不對,因為誤打誤撞也有可能踫出正確的答案。
人腦由1,000億(1011 )枚神經元構成,每枚神經元的頂端是稱為「樹突」的分支,外貌像樹的枝椏,鄰接著1萬條神經元,藉此接收來自其他神經元的信息。樹突與其他神經元之間,透過電來溝通(即「腦電波」),每次電脈沖為時1毫秒(1/1,000秒)。電脈沖有不同的頻率,代表著不同的信息,樹突收到信息後,把信息傳到軸突。軸突的外貌像樹幹,繼續把信息傳到像樹根的突觸泡。突觸泡內,有多個囊泡,內含不同的化學物,稱為「神經遞質」,例如多巴胺、5-羥色胺、γ-胺基丁酸等等。突觸泡收到不同的信息,便會釋放不同的神經遞質,透過稱為「突觸」的裂縫,把神經遞質釋放出去。神經遞質就是信息,當它的濃度超過了閾值時,便足以刺激神經元,把信息透過樹突,再發放給其他的神經元。人類的感情、學習、記憶、創作以至所有的腦內活動,皆是通過同樣的程序來完成。
你的感覺、記憶及全部的思想,都是神經元的化學活動。如果對神經元施以相同的化學刺激,可以對眼、耳、鼻、舌、身五種感官製造出完全相同的感覺。換言之,你看到的、聽到的、嗅到的、舔到的、觸到的,統統可以憑藉刺激神經元而做到相同的效果,而不用真正的做了該事。在這情況下,你對外在環境的認知,統統是假的。